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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部評估審查會 討論韋龍離岸風力發電計畫

環境部表示,該計畫風場位於彰化縣外海區域,風場範圍面積約 76 平方公里,水深介於40至62公尺,離岸最短距離約40公里;風機規劃採單機裝置容量14至20 百萬瓦,最多數量為43部,總裝置容量不超過600百萬瓦。

環境部指出,該計畫採用陣列66千伏海纜串聯風機,連接至自設海上變電站後升壓至230千伏後,利用離岸輸出電纜轉接至「離岸風電海纜上岸共同廊道範圍」之中清廊道上岸,再以陸域電纜連接至自設升壓站,最後併入台電變電設施。並表示,符合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第29條規定,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。

環境部說明,該案今日經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等各界專家學者評估,將海委會訂定之水下噪音指引、調整水下噪音及水下升學監測點位於中華白海豚棲地海纜鋪設範圍、該計畫施工期間使用之天然石材來源進行毒性特性溶出是試驗2次、營運期間海上鳥類目視調查夏季每月一次等,補充資料要求開發單位納入。

環境部強調,該計畫營運期間僅以風力提供機組運轉發電,各項目評估影響範圍侷限於場址附近,經評估對其他國家之環境無顯著不利影響。

 

新聞出處:yahoo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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