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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部公布自願減量專案適用方法 143項可抵減碳費

環境部今年起徵碳費,其中最關鍵的兩大配套為自願減量、增量抵換,為了鼓勵事業單位提出並執行自願減量專案,推出自願減量機制,透過指定的減量方法可以取得「減量額度」(俗稱碳權)可以供事業單位作為抵減碳費。

環境部依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」(下稱管理辦法)第12條規定,完成自願減量專案之溫室氣體減量方法審定,主要分為能源工業、製造工業、運輸業、林業等13類,共計143項減碳方法;從技術層面來看,則是分作110項自願減量專案之CDM減量方法與33項自願減量專案之本土減量方法,還有10項因減量技術成熟、計算簡易明確,被列為「免確證」的減量方法。

環境部官員強調,事業若要取得減量額度,必須依照審定公開之減量方法來執行自願減量專案,並經實際監測減量成效後才能申請審核減量額度。

另外,目前市面上出現許多減碳或淨零相關課程,標榜開發台灣碳匯、碳權的名義,吸引民眾或企業參與,環境部也提醒,國內碳匯目前僅有「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」1項針對新植造林的減量方法,尚未有其他碳匯相關適用的減量方法可據以執行專案,呼籲企業切勿被誇大不實及引人錯誤之宣傳資料所矇騙。

 

新聞出處:工商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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